11月2日至6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在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举办。来自全省三级法院173名从事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的法官参加现场培训,110人参加网络同步培训。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到场授课。
王韶华副院长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开创河南环境资源审判新局面”为主题,全面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在全面总结全省环资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要求环资法官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提升思想观念;要增强大局意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学习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积极在审判中实践运用;要依法妥善审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完善恢复性司法制度;要切实做好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法治宣传,开创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
此次培训以加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高环境资源业务水平为目的,针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专门邀请了最高法院环资庭、刑二庭法官武建华、李涛、郭慧,黄委会政法局处长兰威,省法院环资庭负责人等环境资源业务专家,就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理解与适用、黄河治理开发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法律对策、集体土地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实务、矿业权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若干问题、新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审理林权纠纷案件应注意的问题、当前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等重点内容为学员们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