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5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在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举办。来自全省三级法院和新疆部分法院从事破产审判的308名法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省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全省法院运用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能力,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此次培训中,有五位从事破产法理论研究和破产审判实务工作的全国知名教授、专家法官受邀为参训学员授课: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韩长印以破产程序的公平清偿机制为题,对在破产程序中如何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做到最大程度公平清偿进行了全面阐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运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重整、预重整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解析;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破产庭庭长王静重点介绍了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方面的相关经验;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副庭长岳燕妮围绕执转破及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进行了交流,将其在审判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与高效工作方法与学员们进行了分享;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邹玉玲对《破产法解释三》进行了解读,同时对破产审判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做了深入分析。
此次培训还利用晚上时间进行分组讨论,全体学员积极参与。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培训是在中央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举办的,通过培训对营商环境评价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利用司法手段保障营商环境意识得到了提升。大家表示将全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切实改进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