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全体学员有幸聆听了分别来自北大和人大的尹田、王轶两位教授关于物权法方面的精彩授课,受益匪浅。结合学习,围绕“物权法上的占有推定制度”主题,大家充分利用学院开展大讨论的机会,畅所欲言,热烈讨论,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友谊,提高知识良好效果,现在,让我们由一则“小偷告强盗”的案例入手把大家讨论的“占有推定制度”的发言集结归纳如下:
作者单位:周口法院
案例:一日傍晚,甲行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在用手机打电话的时候,同在路上的行人乙趁甲不备夺走手机逃之夭夭。随后甲以侵犯财产权为由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手机。如果此案至此,强盗乙无法律的根据应将侵占的财产返还,但在庭审中被告乙却又提出了另一个事实,甲的手机系从丙处偷来的,且乙提供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因此要求将手机直接返还给丙。这就是有名的“小偷告强盗”的案例。(此案中,我们仅就侵权方面加以探讨,而不涉及刑法中的犯罪问题)
本案中,法官有两个可以选择的判决。首先,认定甲不是手机的合法占有人,手机的所有权人是丙,而直接将手机判决返还物主丙。再者,甲与丙之间财产侵权问题与甲乙的侵权之诉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且甲对手机是事实上的占有状态,从法律保护秩序的价值取向看,本案中先推定甲对手机的占有,判决乙败诉,而将甲、丙的侵权关系另案处理,这样就引出了《物权法》上的占有推定制度问题。
《物权法》上的有争议的“占有推定”制度,指的是如果某民事主体占有某物,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否定这种占有,那么推定其为合法占有的法律制度。
在小偷甲与强盗乙的侵权之诉中(暂不涉及其它的法律关系),假设不推定甲为合法占有,那么由甲直接将偷来的手机返还给丙。但是,如果此时甲又提出了另一个事实,即丙也不是手机的合法占有人,因为丙是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从丁处索贿得来,那么手机是不是应该直接返还给丁?如果按此办理,丙又提出另一事实,即丁系从戊处诈骗得该手机,那么按照这种原理,手机是否应直接返还经戊?那如果此时丁又提出另一事实……等等。如此下去,我们会发现案子将没有终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导致财产关系永远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是与法律保护社会秩序价值取向相背离,是不符合法律的目的价值的,也不符合法律的效率原则。
本案究竟如何处理,我们是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寻找解决办法的。就是说我们先推定甲即是手机的合法占有人,判决被告乙将手机返还给甲,而暂且不论其它的法律关系。先解决本案中的甲诉乙的侵权之诉,其它的法律事实侵权行为可以由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占有推定制度。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会发现财产关系会处于一个相对的稳定状态,虽然这种稳定是暂的(因为还会有其它诉讼提起),但却实现了法律保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的目的。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不承认占有推定制度,财产关系必定是不稳定,社会关系的不稳定也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与法律设定的初衷是相违的。占有推定制度对维护现在秩序,节约司法资源社会资源,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对占有推定制度持反对意见的人提出的主要反驳理由是,如果我们设定财产的占有推定制度,那些在国企改革中利用职权或是其它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人以及那些用非法手段获得经济利益的人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们没有找到相反的证据时),那些不合法的财产,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用非法手段获得的不正当利益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观点的确是有道理的,但我们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占有推定制度保护的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利益是需要保护的,占有推定制度保护的是所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物权),而且社会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成果也需要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刑法的角度看,我们已经在刑法中规定了打击贪污贿赂,侵吞国家财产的制度,像贪污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经济犯罪都是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公共利益。那些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得国家财产的人,是可以通过公诉程序受到法律的追究的,也是可以通过其它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国有资产,公共利益的。通过正当的程序追究那些得到非法利益的人,这是法律正义的应有之义。《物权法》中应当设定占有推定制度,这对公民的私有财产,以及国家所有资产都是一种保护,这对巩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成果,人民群众获得的经济实惠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一致认为,在即将通过的《物权法》上应设定占有推定制度。因为保护了占有也就是保护了权利,法律的任务是平衡利益,建立秩序,维持秩序,稳定秩序,占有推定制度正是满足了这种要求。《物权法》是合法财产的保护法,而不是财产分配法。财产分配是否合理不是物权法的问题而是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的问题。财产的分配占有是否合法是决定我们要不要保护的关键。无论是富人穷人的财产,只要是合法的财产,都要受到同等的保护。占有财产,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就推定为合法占有。这实现了法的基本价值、秩序,保护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