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19日,全省法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培训班在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举办。来自全省法院和新疆地区从事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审判的217名法官参加了培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涛为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为了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培训班举办之前,法官学院和省法院赔偿办进行了认真的沟通和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回应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邀请师资、设置课程。
王涛专委总结了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全省法院审判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阐明了开展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的工作价值,并就全省法院做好当前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提出意见:一是坚持“平怨理直、纠错正偏”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注重“官民矛盾”实质化解;三是坚持“扶危济困、救急救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司法的人文关怀;四是多措并举规范司法,努力统一赔偿裁判尺度;五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赔、救助法官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于泓、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审法官徐超、梁清分别就行政赔偿若干实务及典型案例、刑事赔偿实务要点案例、非刑事司法赔偿审判实践中的若干问题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
参加培训的学员们表示,通过培训学习,切实增强了对全省法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了裁判思路和标准,提高了业务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建设法治河南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