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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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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公务通勤租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1 17:46:27


根据《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交通保障办法》,我院拟对公务、通勤租车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公务通勤租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根据学院需要提供19座、5座或7座车,主要用于河南法官进修学院至郑州市区往返公务、通勤及其它保障交通保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本项目;

4、拟投入的出租车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满足客运要求;5座、7座车购车价格不少于15万,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5、投标人必须确保行车安全,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车辆保险工作,拟投入的出租车辆产权必须属于投标人,拟投入出租车辆年检均应合法有效。车辆购置时间在三年之内或行驶里程在5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需满足营运要求,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每人不低于60万予以投保;出租方负责每次出行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不带故障出车。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6、拟投入司勤人员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具有五年及以上驾龄,且与投标人签订有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

7、投标人需根据学院每次出行要求,具体安排相应型号车辆。

四、报价方式:按照每公里使用单价报价及往返龙湖镇与市区来回趟报价,请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车辆外出使用时的各项可能产生的费用。

五、用车方式及说明:

1、来回市区与龙湖镇一次为一趟,按趟报价,且区分到达等待与到达即回。

2、到达2小时内返回为到达即回;超过2小时的为到达等待。

3、根据学院工作特点,到达市区的终点大多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龙湖镇河南法官进修学院距离约为25公里。为了便于核算,郑州市区四环以内,均按35公里核算,统一视为市区,不细分终点位置,来回即为一趟。

4、具体报价表为:

报价单位:

车型

往返市区龙湖到达即回(趟)

龙湖市区到达等待(趟)

按公里计价

(元/公里)

备注

19座

7座

5座

备注

五、报名时间及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请于即日至2018年1228日上午9时前到河南法官学院报名。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2、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单位基本情况介绍;4、近几年工作业绩及提供的服务及优惠条件;5、汽车行驶证(复印件);6、租车报价单(格式自拟);7、单位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8、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六、学院将于2018年1228日上午10时于第二会议

室竞谈。

七、根据竞谈情况,法官学院将确定用车价格,最终与2至3家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按照方便原则,随机使用任何一家公司的车辆。

  联系人电话:13673383378

  地 址:新郑龙湖镇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2018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学员处    

文章出处: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对外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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