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召开2017年法律语言高端论坛。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部分高校60余名法官、检察官、法律专家、学者及律师代表受邀参加了论坛。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潘家玲院长等2 人也应邀参加。
2017法律语言高端论坛以《法律语言研究与法律实践--以审判为中心的方方面面》为主题,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口头互动语言研究及书面语言研究,涵盖了法庭公诉语言(询问、讯问、举证、质证、交叉讯问、辩论语言等),法庭审判语言(法官庭审、问话、调解语言等),律师辩护语言,公诉法律文书语言,判决书语言,笔录语言等内容。为在建设法治国家、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找准法律语言研究与法律实践的结合点,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使研究成果更好的为司法实践服务。
在此次论坛上,众多专家学者进行了发言,其中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做了题为《习近平新时代的法治繁荣与使命》的发言,对于我们法院系统与会人员更有指导意义,她在发言中提到,党的十九大将法治作为关键词,明确提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体现了党对法治的认识达到空前的程度;二是体现了党对司法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十八大以来司法被关注的程度空前提高,一批典型案件的司法文书被社会广为传播。另一方面司法改革成功落地,司法人才队伍建设快速发展;三是体现出法治对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深远。在十九大的报告中,法治思想也有了更加丰富的内容,一是十九大报告、党章、纪委报告均体现了法治思想。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意味着将法治的统筹工作摆到了重要日程,整体突破社会矛盾的治理方式给予了法律人更多探索社会公平正义的机会。二是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报告的基础上,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三是民主与法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增强。四是全民法治建设需要司法工作者更加热爱法治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
在论坛专项讨论中,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潘家玲院长提出,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司法文书上网已经成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这就对法官们掌握准确的法律语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文书是司法案例的精髓所在,最能展现法律语言特点,内容最为丰富、作用也最为重要,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法制水平,展现出法官的法学素养和语言文字水平。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对文书格式、选词用语以及注重说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司法文书所承载的法律语言不仅要清楚反映案件的审理过程,还要准确归纳案件事实的争议焦点,正确阐释法律规定的内涵,详细表述判决的理由和依据。随着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各级法院制作文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目前仍然存在格式不统一、说理不充分等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因此,我们要开展法律语言研究,丰富完善司法文书的指导性语言研究,将法官的司法经验和理性思考,通过法律语言的准确运用完整记录下来,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彰显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