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等权利,法官学院积极开展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这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是全国统一部署的首次登记工作,财政部门要求“先清后登、应登必登、不重不漏、确保质量”。产权登记后,财政部门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此证既是国家、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享有财产权利的法律凭证,也是事业单位编制财务预算、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法官学院高度重视产权登记工作,安排学院办公室财务人员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学院基本信息、财务决算报告、各项资产情况、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整理上报。登记工作要求在河南省财政专网中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由于该系统刚刚建成投入使用,运行尚不稳定,再加上学院财务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又逢学院大楼进行内外部维修改造,网络系统不稳定,办公环境很差。尽管如此,学院财务人员积极主动,克服了种种具体困难,圆满完成了这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