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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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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召开分院院长座谈会暨法官培训调训工作会议我省获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4-04-21 16:10:24




    2014年4月9日至11日,国家法官学院分院院长座谈会暨法官培训调训工作会议在北京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最高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等领导出席会议。我省法官学院院长潘家玲、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作为会议代表参加了会议。

    4月10日上午,大会对2013年度成绩突出的分院和全国法院法官培训调训工作中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省法官学院荣获2013年度成绩突出分院并上台领奖。

    贺荣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院党组的指示和要求,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整体布局,紧贴法院工作实际,围绕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紧迫问题进行研究和教学,强化培训管理,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努力为保障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二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法院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提升法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探索适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法,大胆摸索多元化的法官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切实提高法官破解实践难题的本领,为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驾护航。三要重视整合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资源,巩固并完善法官培训一体化新格局。人民法院的人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整合法官培训资源、构建法官培训一体化格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国家法官学院建设,大力推进国家法官学院各地方分院建设,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科学合理、有效联动的法官培训一体化新格局。

    此次会议还对五个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一是如何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二是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院管理的规定》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三是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具体实施办法,讨论《全国法院法官教师师资库管理办法》、《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四是讨论《全国法院省级法官培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五是讨论《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培训调训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全程参与讨论交流,并在分组讨论后的总结讲话中对今后国家法官学院和各分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法官学院对分院的指导;二要加强分院间的配合支持,形成以国家法官学院为龙头各分院配合的培训体系;三要继续加强国家法官学院和各分院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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