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2013年全省基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轮训培训班在法官学院开班。此次培训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12月2日至12月5日,第二期从12月8日至12月10日。参加培训人员为全省基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和少年审判的法官,两期培训班共培训约630人。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以《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题为学员们讲授精彩的一课。田院长首先对近年来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进步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以下方面:一是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二是认定事实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定罪不准确、犯罪形态认定错误、量刑不当等问题;四是审判程序方面,文书质量方面,工作责任心缺失,少数院庭领导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其他方面的问题。田院长强调,以上问题,在全省各级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具有一定普遍性,如得不到认真解决,将直接影响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影响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刑事法官的形象,影响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和工作的实效。最后,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田院长提出八点意见:一是不断强化尊重保障人权观念,严格落实无罪推定原则和疑罪从无规则。二是树立和强化证据裁判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三是不断强化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再次发生。四是积极做好轻罪案件审判工作。五是更加注重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六是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继续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七是加强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妥审理好疑难、敏感、关注案件。八是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守住公正司法这条底线。
    法官学院院长潘家玲以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30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学员们讲授《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与阅卷技巧》。潘院长指出,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也是刑事法官认证活动的中心内容。对案件证据的认识活动应该由浅入深,从个别到整体,循序渐进的进行,大致可以分为单独审查、比较审查和综合审查三个阶段 。阅卷与证据审查其实是一回事,只是卷中的所有材料不一定都是证据,而阅卷需要从繁杂的卷宗材料中去寻找,获取证据进而再对证据进行审查。随后,潘院长通过引证大量实例,主要从阅卷及制作阅卷笔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意义;阅卷的方法及制作阅卷笔录的方法;如何在阅卷中审查证据材料;如何解决阅卷后发现的问题四个方面详细讲解阅卷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最后,潘院长告诫学员们刑事案件纷繁复杂,刑事法官责任重大,珍惜手中的权力,慎用、用好手中的审判权,为社会安宁,国家的昌盛,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