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013年全省法院预备法官提高阶段培训班(第一期)在法官学院开班,本期培训班为期14天,共有368名全省法院预备法官参加此次培训。    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以《法治背景下的司法改革》为题为学员们讲授第一课。王韶华专委首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司法改革历程进行了回顾和梳理,详细讲解了六次重大司法改革的背景、内容和成效。针对近年来司法改革重点和热点问题,王韶华专委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剖析。一方面,司法职业化与大众化要有机结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司法改革必须坚持司法职业化方向;二是要继续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三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障法院、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四是要将司法大众化有序纳入职业化建设中;五是要深化人民陪审制度。另一方面,要做到司法的形式公开和实质公开,在整个司法运作过程保持透明。要保证公众知情权和当事人隐私权,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司法公正实现,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结果。王韶华专委还结合近年来河南法院创新性较强的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对新一轮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改革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第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重点,是为了解决法官审判职责定位不明、审判权运行不畅而导致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第二,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应当继续加强深化陪审制度改革,使其充分发挥其既定的体现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价值。第三,司法公开制度改革,主要是切实落实向当事人公开、更全面地向社会公众公开、搭建司法与社会沟通的有效平台。今年10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试点方案》,河南高院被确定为试点。全省法院将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深化司法公开。
    王韶华专委全面解析了司法改革的历史和现状,引导学员们立足于一名人民法官的角度,充分认识到自身既是司法改革的见证者,也是司法改革的参与者,并对未来的司法改革进行了展望,拓展了学员们的视野,受到学员们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