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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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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学院送培训到基层 首次在信阳分院举办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04-25 15:36:06




































2013年4月19日―4月22日,全省法院案例教学师资研讨培训班在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信阳分院举办。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审判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胡田野,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院长潘家玲,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出席开班仪式,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副院长彭晓冬主持开班仪式。

开设案例教学活动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案例教学是一种新型的法官教育培训方式,是对传统教育培训模式的改革和创新,通过授课老师设计教学案例,学员围绕研讨主题讨论和发言,授课老师进行追问、点评和总结,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激发学员的内在动力、培养学员的独立思考能力,让学员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学习的主人,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的目标,从而提高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性。省级法院举办案例教学师资研讨培训班,在全国法院系统内尚属首次。

本期培训班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是法官学院“送培训下基层”的重要举措,在培训时间上采用“挂五连一”的首次尝试。此次培训班培训对象是全省三级法院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及从事法官教育培训的专、兼职教师92人。法官学院专门邀请了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审判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胡田野、国家法官学院刑事审判教研部主任、教授袁登明等专家为学员们授课。他们分别介绍了案例教学在我国法官教育培训中的适用,并向学员演示了民商事审判案例教学方法、刑事审判案例教学方法等。全体学员亲自参与案例教学方案的讨论和编写,并进行了教学案例演示和互评。

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进一步明确了案例教学概念,掌握了案例教学方法,强化了案例教学技能,对今后进一步推进案例教学,提升法官教育培训质量提供了有力师资支撑。同时,法官学院利用周末时间送培训到基层,力争最大限度避免工学矛盾,减轻审判压力,得到了基层法院和法官们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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