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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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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2012年基层法官轮训(民商事专业第二期)培训班在法官学院开班

发布时间:2012-08-20 14:43:32





































    8月11日,全省法院2012年基层法官轮训(民商事专业第二期)培训班在法官学院开班。此次培训班为期8天,全省基层法院共335名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参加了培训。

    法官学院高度重视基层法官轮训工作,在开班前进行了认真筹划,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法官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贴合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而严谨的教学方案,设置了包括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失分配、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解读举证相关问题、婚姻家庭案件等合理而丰富的课程内容。为保证教学质量,法官学院还专门聘请了王利明教授、王轶教授等对民商法有深入研究的专家、领导和审判业务骨干为主要培训师资。

    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对本次培训班非常重视,不仅在法官学院报送的培训方案上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周密做好师资聘请和教师接待工作,提高法官培训质量,而且还在百忙中莅临法官学院,与学员们一起听取王利明教授的讲课。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王利明教授,以“法学方法论”为题,向培训班学员们讲授第一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王轶教授讲解了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失分配。这两个课题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对审判实践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两位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生动幽默,使学员们受益匪浅。

    在开班仪式上,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基层法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司法能力。此次培训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希望广大基层法官利用此次轮训,更加深入地理解认识省法院在近年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的重大意义,在司法能力上有新提升,在法院工作上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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