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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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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第七届学术讨论会总结表彰暨任务部署大会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2-05-02 14:32:46




    4月26日至28日,全省法院第七届学术讨论会总结表彰暨任务部署大会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2011年全省学术论文讨论会工作的成功经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对2012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全省各中级法院调研工作的主管院长、研究室主任和在全省法院系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重点课题作者以及郑州中院部分干警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官学院院长潘家玲主持,省法院副院长、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组委会主任谢德安,省法院宣传处处长袁荷刚,法官学院纪检书记贾剑敏,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静出席了会议。

    会上,谢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对2011年全省法院在学术论文讨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他指出,我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论文质量和组织工作也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表扬。尤其是平顶山中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先进组织单位,这在我省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法院的领导重视、措施完善、保障到位。在今年的工作中,应当继续坚持这些成功的做法,有力推动我省法院学术讨论工作的开展。对于如何落实好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任务,谢院长强调了三点:第一,各级法院领导,特别是主抓这项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术讨论会工作的认识。各级法院要把这项工作当成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的重要工作认真、切实抓起来。每个法院都要力争在这个展示法院基本功的平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第二,各级法院应着力加大对学术调研的激励措施的力度。完善激励措施,加大奖励力度,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要求,对此省院党组有明确的意见。各中院要按照省院的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甚至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充分体现院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第三,各级法院要扎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一是要加强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的力度;二是要确保学术调研的实务性;三是要强化对论文创作的保障。

    会议对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和全省法院第七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颁奖,获得先进组织奖的平顶山中院、安阳中院、南阳中院、洛阳中院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静通报了全省法院系统第七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情况。法官学院纪检书记贾剑敏传达了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精神,并根据各级法院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要求和安排。

    会议还组织各中院研究室主任、本届学术讨论会重点论文作者,进行了为期1天的培训。邀请了国家法官学院教研部副主任、法学博士梁欣以“以科学的方法和视角研究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为题,讲解全国学术讨论会工作的背景以及学术论文议题选择的技巧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姚建军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撰写的论文多次、多篇获奖,重点为大家讲授论文写作的具体要求、选题思路、写作技巧等等。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使重点论文作者们进一步拓宽选题思路、提升写作技巧,为撰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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