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法院机关党委关于举行“爱国歌曲大家唱”比赛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学院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法官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参赛,获得三等奖,取得良好效果。
法官学院对此比赛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通知,成立了合唱比赛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李松海、院长唐明晓担任;组员为各支部书记;具体比赛事务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党委书记李松海强调参加这次“爱国歌曲大家唱”比赛,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唱好党歌、唱好革命歌曲作为对党员个人整改的最基本要求,让广大党员在唱响党歌当中受教育。二是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把传唱爱国歌曲作为升华爱国情感的重要载体,在法官学院唱响主旋律。三是与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系列活动相结合,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学院共组织40人合唱队参加比赛,演唱曲目为《爱我中华》。合唱队员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合唱之中。排练时,大家准时参加,虚心学习,认真练习。通过全体参演人员的刻苦训练和共同努力,嘹亮的歌声响彻比赛现场,充分表达了法官学院全体干警和员工对党的忠诚和对祖国的热爱。法官学院在比赛中,真正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赛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