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促进全省法院法官深刻认识国情省情、社情民意的能力,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省法院党组对全省法官进行全员考试的意见,现就全省法官全员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对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三级法院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进行考试。
二、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法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情省情、社情民意、审判业务知识、法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三、考试安排。为避免考试流于形式,切实起到提升队伍素质的目的,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4至8月份进行大规模的培训;第二步9月份组织法官全员考试。
(一)大规模培训。培训采取法官自学与集中培训、视频授课、“传帮带”结对指导及业务庭室的自我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从不同方面提升全省法官的素质。省法官学院将制定法官全员培训大纲,供各级法院在举办培训班及法官自学时作为参考,考试以全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为准。
集中培训主要是端正法官的司法理念,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主要依据年初制定的《2011年度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进行,省法官进修学院对中级及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和三级以上法官进行培训,中级法院培训机构对三级以下法官进行培训,另外今年将选派600多人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培训。年内,省法官进修学院组织对近两年来未参加过培训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遍。用两年时间,对全省法院年轻法官轮训一遍。
视频授课重点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要利用全省法院视频会议系统成本低、覆盖面广的特点,对全省法院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重点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情省情、社情民意,如何与媒体沟通的相关知识,主要利用周五下午的时间进行,视频授课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传帮带”结对指导着重解决年轻法官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各级法院要确定部分资深法官与预备法官、初任法官结对指导,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的作用。
业务庭室的自我培训重点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全省法院各业务部门要建立学习制度,及时更新法律知识,研讨本庭经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及被发回改判和其他疑难复杂的案件。
通过以上几种培训方式,确保审判一线的法官都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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