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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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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关于干警到餐厅服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1-03-14 15:24:23


    为了落实以学员为本,学员至上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到“放下架子搞服务,扑下身子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干警到餐厅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服务分工

    培训班开班期间早餐、晚餐由总务处干警到学员餐厅服务,冯存星、郭长月负责;午餐由其他部门干警按排定顺序到学员餐厅服务,部门正职负责。

    二、服务人员

    贾剑敏带班,办公室干警参加;余获秋带班,政治处参加;马胜军带班,教务处、教研室干警参加;马建伟带班,学员处、科研处干警参加;程光耀带班,保卫处干警参加;彭晓冬带班,对外培训处干警参加,以此类推,每班一天。

    三、服务内容

    1、对就餐学员热情迎送。

    2、征求学员对饭菜质量及其他服务方面的意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3、监督检查餐厅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水平。

    4、监督检查餐桌、餐具及就餐环境卫生。

    5、监督检查菜品质量,数量不足时及时提醒补充。

    6、服务人员不足时帮助传菜、收拾餐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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