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国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明传【2010】273号《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执行干警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0】42号、法学【2010】14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要求,决定于2010年6月18日至6月27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郑州)举办第四期全国法院执行干警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包括副局长)、主管副院长;全国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庭)长【包括副局(庭)长】、主管副院长。基层法院的执行局(庭)长不属培训范围。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 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知识两方面。政治思想素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政建设、司法作风;业务知识包括民事诉讼法执行篇及相关司法解释。
三、报到时间:2010年6月18日。
四、报到地点: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郑州)
五、培训时间:2010年6月19日——6月27日
六、所需费用
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交纳培训费95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等费用),食宿费没人每天130元。上述费用须付现金。
七、入学携带证件及物品
1、本人入学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八、接站事宜
河南分院接站安排:
请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将“培训班综合报名表”以doc文件格式(word文档),于2010年5月28日之前以附件方式发送至fgpxzs@vip.sina.com 邮箱,发送邮件主题写明省份及所参加培训班的名称(注明第几期)。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一栏填写完整。
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电话:(010)67559029 67559032
联系人:李福云 李春雨
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
通讯地址: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新郑市龙湖镇商业路8号】
联系人:任方方
联系电话:0371 69958355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