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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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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学院针对“赵作海案件”开展讨论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24 16:10:21


    5月24日上午,河南法官学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为全面落实省法院党组作出的针对“赵作海案件”开展讨论活动的部署,根据院领导指示,学院决定集中一周时间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大讨论活动。

    法官学院党委书记李松海、院长唐明晓、党委副书记余获秋分别为大家传达了赵作海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及经过,随后全体干警围绕赵作海错案进行讨论,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大家一致认为,赵作海案件的教训是沉痛的,错判给赵作海本人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给法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该进行深刻反思和总结。出现错案的主观原因,一是司法理念偏差,为民意识不强;二是责任心较差,工作作风浮漂; 三是只注重相互配合,忽视了相互监督;四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不力。

    法官学院院长唐明晓就学院如何开展讨论作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唐院长指出,此次活动重点解决学院和全体干警在思想理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制度机制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观念问题。着力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墨守成规、思想僵化,以及大局意识淡薄、创新精神不强、科学发展意识不强、工作干劲不足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讨论活动,让全体干警更加自觉的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强化忧患意识和科学发展的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增强干劲。

    (二)工作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职责落实不力,以及作风松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急功近利、工作飘浮、消极被动、责任心不强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讨论活动,促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服务大局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三)组织纪律问题。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法纪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严格办事程序,树立高度的组织观念、纪律意识,营造政令畅通、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制度机制问题。着力解决制度不完善、不科学、不实用、操作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教育干警,用制度管理学院,为法官培训工作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这次活动从5月21日开始到5月28日结束。学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松海任组长,副书记余获秋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任组员。各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赵作海案件,紧密结合部门和个人实际,充分讨论,人人发言,找出应该吸取哪些教训,避免哪些危害。根据讨论结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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