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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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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法院2010年侵权责任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5 10:57:13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省法院有关处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统一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举办全省法院2010年侵权责任法培训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与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共分两期。第一期报到时间:2010年4月9日,面授时间为4月10日—4月12日;第二期报到时间:2010年4月16日,面授时间为4月17日—4月19日。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第一期人员分配情况为:省法院40人,每个中院8人,每个基层法院1人,共355人。

    第二期人员分配情况为:省法院40人,每个中院8人,每个基层法院1人,共355人。

    三、培训师资

    此次培训的师资,由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根据具体教学目的,聘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四、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内容。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5元/人/天;教材费100元/人;食宿费100-140元/人/天。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中院负责调训工作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培训范围和工作需要,确保参训人员足额到位,并在参训学员中确定1名学员组长。调训名单请务于4月6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学员处邮箱,邮箱地址为:hnfgxyxyc@163.com,报送格式见附表。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应携带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七、培训地点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详细地址:新郑市龙湖镇龙湖新城(107国道旁)。

    联 系 人: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学员处    任方方

    联系电话:0371-6995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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