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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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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法院2009年新进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2 10:23:19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根据《法官培训条例》、《2006—2010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2009年度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举办2009年新进人员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与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班共分两期。

    第一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09年5月5日,面授时间:2009年5月6日至15日;

    第二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09年5月18日,面授时间:2009年5月19日至28日。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省三级法院于2008年统一录用的新进人员,共760人。具体名额分配为:

    第一期培训班共374人,包括:省法院10人;郑州43人;开封15人;洛阳32人;平顶山20人;安阳23人;鹤壁9人;新乡24人;漯河9人。焦作18人;濮阳10人;许昌16人;三门峡 13人;南阳40人;商丘18人;周口21人;信阳 22人;驻马店22人;济源9人。

    第二期培训班共386人,包括:省法院10人;郑州44人;开封16人;洛阳32人;平顶山21人;安阳23人;鹤壁10人;新乡24人;漯河10人。焦作18人;濮阳11人;许昌16人;三门峡 14人;南阳41人;商丘19人;周口22人;信阳 23人;驻马店23人;济源9人。

    三、培训师资

    根据《法官培训条例》的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深入实践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本次培训立足于我省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于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院工作人员,聘请了一批省法院领导、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担任授课教师。

    四、培训内容

    针对学员刚进入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此次培训主要内容是新进人员履职前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包括:政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基础知识、中国审判制度、法院工作规章、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及各岗位职责等。

为进一步落实按需培训、法官教法官原则,结合学员刚进入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安排一次讨论课。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核准,本次培训应收费用为:培训费15元/人/天;教材费100元/人;食宿费70-110元/人/天。本次培训减免全省学员培训费15元/人/天,食宿费  15元/人/天,参训学员实际交纳费用为:教材费100元/人,食宿费55-95元/人/天。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中院负责调训工作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培训范围和工作需要,确保参训人员足额到位,并在参训学员中确定1名学员组长。调训名单请务于5月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学员处邮箱,邮箱地址为:hnfgxyxyc@163.com,报送格式见附表。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应携带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三)本次培训考核方式为论文考核

    (四)本次培训讨论课的题目为: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

    请参训学员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七、培训地点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详细地址:新郑市龙湖镇龙湖新城(107国道旁)

    联 系 人: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学员处  任方方

    联系电话:0371-69958355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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