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根据《法官培训条例》、《2006—2010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2009年度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举办全省法院执行局局长续职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与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09年3月25日。
培训时间:2009年3月26日—3月27日。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加培训人员为全省法院系统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执行庭长、副庭长;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各一人,共约260人。
三、培训师资
根据《法官培训条例》的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深入实践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本次培训立足于我省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于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院执行人员,本期主要采用法官教法官的模式,由省法院资深法官担任授课教师。
四、培训内容
举办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执行局局长的综合素质,解决目前我省突出存在的涉执信访案件较多的问题。本次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包括: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新近司法解释;2、从复议案件谈执行工作中突出存在的适用法律问题及解决办法;3、我省涉执信访案件突出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意见。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5元/人/天,教材费100元/人,食宿费70-110元/人/天。省级以上贫困县参训学员凭工作证每人每天减免培训费15元,食宿费15元。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中院负责调训工作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培训范围和工作需要,确保参训人员足额到位,调训名单请务于3月23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学员处邮箱,邮箱地址为:hnfgxyxyc@163.com,报送格式见附表。
(二)未经省法院执行局批准,不得缺席。
七、培训地点: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详细地址:新郑市龙湖镇龙湖新城(107国道旁)
联 系 人: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学员处 任方方
联系电话:0371-69958355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